本报讯 首席记者 刘志勇 从国家药监局获悉,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于近日联合召开推进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倒排时间、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促落实,确保今年3月底之前完成疫苗追溯体系建设任务,实现全部疫苗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各有关省药监局要督促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主体责任,上市许可持有人赋码、扫码和数据上传须严格遵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标准,以保证疫苗追溯信息可联通、可校验。无疫苗生产企业的省份要重点督促配送单位、疾控机构与协同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将疫苗追溯体系建设与免疫规划系统建设相结合,加大基层单位信息化系统建设力度;加强对各级疾控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督促试点省份疾控机构信息化系统尽快与协同平台实现对接并传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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