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磊
据杭州日报微博2月8日消息,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紧急发布《关于暂停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发烧咳嗽药品的紧急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决定自2月8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这些症状的市民尽快到医院就诊。
《通知》引发舆论关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这种“断供”的做法,其目的在于倒逼有发热和咳嗽症状的市民尽快到医院就诊,以便及早发现疑似患者并进行筛查。
笔者以为,“断供”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后续可能出现的连锁反应,提早谋划应对之策。首先,目前所知,新冠肺炎患者大部分为轻症,且症状不典型,与普通感冒和流感类似。这也是此次杭州要求药店禁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原因所在。但是,如果所有有发热、咳嗽症状者均到医院就诊,那么,医疗机构的院感风险将陡增。冬春季本就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季,大量普通感冒发烧患者、流感患者乃至新冠肺炎患者混在一起,会加大不同疾病患者之间的交叉感染风险,也加大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风险。
其次,一旦药店“断供”,那么,所有发热患者将在短时间内汇聚到医院,这就要求医疗机构须具备对患者快速诊断、分类救治的能力。否则医疗机构负担将加重,尤其是人员、设备相对薄弱的基层医疗机构。对此,相信有关部门已做好了部署。
事实上,要做到及早发现疑似新冠肺炎患者,除“断供”外,也不乏其他选择。比如,可以把零售药店作为发现疑似患者的哨点,店员就是哨兵。可以要求购药者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如确属高度疑似患者,应通知疾控机构。
本文经「原本」原创认证,作者,访问yuanben.io查询【】获取授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