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金伟)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四早”措施、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支撑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五大方面出台了20条重点措施,部署和加强常态化防控工作。
《意见》指出,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医疗机构加强院内感染防控,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校园防控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
《意见》指出,各地要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面推动各地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及时将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强化科研与国际合作,推进疫苗、药物科技攻关和病毒变异、免疫策略等研究,加快检测试剂和设备研发。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不断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