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倩)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年底前,各地推进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兜底保障。
《指导意见》指出,坚持需求导向,政府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同时,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坚持因地制宜,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创新,先行引路。坚持市场驱动,发展壮大养老服务、居家养老设施、老年用品等消费市场。
《指导意见》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提出了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明确7项基础类项目和23项可选类项目,指导各地合理确定本地区改造项目内容,明确相应的补贴方式。《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最急需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通过财政补贴、社会捐赠等方式予以必要支持。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并上门提供照料服务。
《指导意见》强调,坚持部门协同,加强协作配合,注重制度衔接,统筹改善老年人住房内外的生活环境。民政部发挥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