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湘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联合体管理实施办法》,以加快区域内医疗资源整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联体持续规范发展,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
《办法》要求,设区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加强中西医协同,科学规划、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充分发挥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均含中医医院)以及代表区域医疗水平医院的牵头作用。同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根据本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医共体负责,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实现网格化布局管理。
《办法》明确,各地应根据患者跨区域就诊病种及技术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统筹指导专科联盟建设。重点发挥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区直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专科优势,辐射和带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针对对群众健康危害大、看病就医需求多的重大疾病,加强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建设,以及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积极推进呼吸、重症医学、传染病等专科联盟建设,着力提升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办法》提出,以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区直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等为主要牵头单位,重点推进面向基层、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完善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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