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7月6日在福建省三明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一级巡视员朱洪彪表示,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今年6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很快就要正式印发,改革的重点分为5个方面。
朱洪彪介绍,一是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使医务人员的付出和薪酬相匹配,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充分落实公立医院的分配自主权。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公立医院要探索建立适合医院实际的薪酬制度,最大限度地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三是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约束机制,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和本单位的职工薪酬水平要保持在一个合理关系,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四是健全公立医院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并定期对公立医院职责履行情况、服务质量、运行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和薪酬总量挂钩。五是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逐步提高诊疗、护理、手术等技术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增加医院的可支配收入,为薪酬制度改革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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