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志芳)近日,经山西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城区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的指导意见》,明确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城市主城区和县城公办非寄宿制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力争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省有需求的城区小学提供校内午餐全覆盖。
“放心午餐”工程包括提供校内午餐、午休及午间活动服务两项内容。《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以学校为主,加大新建和改扩建学生食堂(伙房)及餐厅力度,参照当地寄宿制学校食堂运行模式收取伙食费,为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放心午餐”。暂不能实现食堂供餐的学校,由学校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配餐企业,以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午餐。
午餐后,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内午休、午间活动等服务。午休以在教室内为主,配备具有午休功能的可调节课桌椅、折叠床(椅),或使用经过改造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午休。同时,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活动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丰富学生午间生活。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长负担。
《指导意见》要求,学校应根据县情、校情选择校内午餐模式,充分尊重家长的意愿需求,坚持家长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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