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旭)近日,湖北省健康湖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湖北省健康科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对专家库成员的遴选、专家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专家库管理与建设等作出规定。
对成员的遴选,《管理办法》规定,入库成员要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热心健康科普和传播工作,具备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管理办法》明确,专家库成员享有一系列权利,主要包括优先受邀到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或者新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优先享用行业健康传播平台等。同时,成员必须承担相应义务,如参与拟定健康知识普及相关计划、年度工作重点,参与健康科普相关培训授课、教材编写,参与湖北省健康科普资源库材料开发、审核等工作,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健康科普宣传活动,每年在各类媒体发表科普文章不少于5篇或科普宣讲不少于两场等。
《管理办法》要求,省健康科普专家的遴选每3年进行一次,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对遴选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反馈给专家所在单位。对履行专家库成员义务、积极开展健康科普工作的,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纪律及《管理办法》,损害卫生健康系统形象,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要求,或无正当理由,在1个聘任期内累计3次未完成指派任务或未参与健康科普宣传活动,或以省健康科普专家名义参加营利性活动等,经核查属实的,由省卫生健康委发布解聘公告,并收回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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