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在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之下,将利好政策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的选择,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需要各部门、各地方继续拿出魄力、形成合力,落实落细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释放生育潜力,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近段时间,各部门紧锣密鼓地出台了一揽子生育支持措施,地方层面也打出了政策组合拳。从延长产假、设置育儿假,到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从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推动保障性住房配给向多孩家庭倾斜……政府主导之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就是要消除老百姓“生不起”“养不起”的担忧,破解育龄家庭“不愿生”“不敢生”的困境。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局部短期激励远远不够,还需从长计议,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住房、就业、教育等是影响生育抉择的关键因素,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找到破题之法,才能真正释放生育潜力。
鼓励生育必须动真格的。近段时间,几十个城市通过增加购房指标、发放购房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方式,支持多孩家庭买房。这些政策固然有提振楼市的动因,但确实也是对多孩家庭购房需求的一种回应。即便政策的实施效果尚待观察,但至少表达了诚意。值得注意的是,出台优惠政策的城市中,既有三、四线城市,也有南京、杭州、苏州等新一线城市。在这些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享受购房政策福利的愿望显然更加迫切。瞄准症结,肯花真金白银,是提高生育意愿的基础和前提。期待此类政策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更广泛的人群享受更大的实惠。
落实生育支持措施需要调动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政府是主导,企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也不可或缺,尤其在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过程中责无旁贷。但也应看到,保障女职工产假、育儿假待遇等,必然增加用人成本。促进用人单位愿意聘用重用女员工,必须建立合理的生育成本分摊机制,通过实施税收减免等措施为用人单位纾困减压。同样,在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过程中,也应发挥土地、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的杠杆作用,最大程度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
需要强调的是,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普及,社会保障完善,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要调动自主生育积极性,必须全社会行动起来,加快构建尊重生育价值的有效社会机制。加快推动这一进程,需要各方既增强刻不容缓的意识,又保持久久为功的韧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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