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蕾 特约记者 姚秀军)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规范》明确,北京市二级以上医院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时,应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特殊就医人群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晚间、周末、节假日开设知名专家门诊和特需门诊。
《规范》明确,医疗机构提供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时,应当根据核准的诊疗科目,公示各专业不同级别出诊医师的数量与出诊时间。严格对专家出诊的管理,合理编排专家门诊上下午出诊单元数量,进一步提高专家门诊下午出诊比例。医疗机构应制定明确的加号管理流程及标准,严控加号数量,建立加号可追溯机制,提升预约挂号系统安全防御能力。
《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实施患者实名就医。患者通过基层预约转诊方式进行预约转诊的,可以享受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
《规范》指出,鼓励医疗机构提供门诊检查集中预约、自助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服务,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一站式检查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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