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陈静)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健康保障方面,《意见》明确,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意见》指出,要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扶持建设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创建一批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加大对农村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人员等的支持保障力度。
《意见》指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推进龙岩与广州、三明与上海对口合作,提升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扩大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救尽救;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县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扫码看视频——各地卫生健康主官讲2023年事业展望
本文经「原本」原创认证,作者,访问yuanben.io查询【】获取授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