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蕾)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和复评工作的通知》,决定2023年继续在北京市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和复评工作,巩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成果。《通知》指出,截至2022年年底,北京市有560家医疗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023年,全市各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率要不低于90%。
《通知》指出,北京市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范围;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愿申报;2020年建设成为“北京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2023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复评范围。
《通知》明确,申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和纳入复评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必须设置老年医学科,否则视为建设不达标或复评不合格。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北京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2023年版)》开展建设和复评各项准备工作。医疗机构评价总得分不低于80分,且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4个单项评价得分均不低于本项满分值80%的,可获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各有关医疗机构开展自评并申报后,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各区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对医疗机构的申报信息进行现场审核。